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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昌市青云谱区教资认定安排

发布时间:2020年6月9日 浏览:799 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及南昌市教育局、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青云谱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户籍在青云谱区的社会人员;

2)在青云谱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区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学历,即: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检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增加胸片检查。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即: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在青云谱区且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向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青云谱辖区范围内可在2020年7月16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组织学生向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在我区居住或学习,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驻我区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

网报时间:2020年6月11日8:00——24日17:00。(温馨提示: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

2.网上申请报名时,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认定机构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申请人近期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在填写报名信息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书》并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拍照上传报名系统。

(二)现场确认

青云谱区辖区范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由高校初审通过后由高校相关经办人持介绍信统一报送材料至我局,不接待学生个人提交申请。

1.时间安排:

1)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第一阶段--资格初审:2020年7月6日-7月7日。(9:00-11:30  14:00-16:30)

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见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至确认地点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青云谱区政府中厅三楼第四会议室)。(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咨询电话:88461821。

现场确认第二阶段--资格复审:2020年7月8日-7月10日。(9:00-11:30  14:00-16:30)

对容缺受理材料和错过第一阶段人员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青云谱区政府C423室)。(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咨询电话:88461821。

2)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资格的申请人时间安排:

现场确认第一阶段--区级资格初审:2020年7月6日-7月7日。(9:00-11:30  14:00-16:30)

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见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至确认地点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青云谱区政府中厅三楼第四会议室)。(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咨询电话:88461821。(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第二阶段--区级资格复审:2020年7月6日-7月7日。(9:00-11:30  14:00-16:30)

对容缺受理材料和错过第一阶段人员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青云谱区政府C423室)。(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咨询电话:88461821。

现场确认第三阶段--市级资格复审:2020年7月17日领取材料、2020年7月21日市级资格复审

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初审通过、体检通过后,还需于2020年7月17日来我局领取材料,地点:南昌市青云谱区广州路268号(青云谱区政府C423室);并于2020年7月21日将材料送至市行政审批局现场市级确认复审,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市行政审批局(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相关事项

1)申请人携带户籍材料(户口本或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到确认现场进行确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做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认定机构可以容缺受理和认定;申请人应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进行认定。

6)对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不符合规定的《个人承诺书》,可要求申请人重新上传或由认定机构帮助重新上传。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人携带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2)《南昌市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表》1份。表中张贴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要求正规证件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好姓名、学科,并只张贴照片一个角以便撕下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社会考生“高校预审意见栏”无需签章);

3)领证凭证和教师资格证明。;

4)体检表。(请贴好照片;申报幼儿园资格需增打印填写《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增加项目)》并贴好照片);

(三)体检

将在现场确认时明确体检时间(暂定7月13日)和体检医院。

(四)网上认定、发证

202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认定操作;将在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

暂定于2020年8月下旬前完成发证工作。将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具体证书发放时间请密切关注:“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qyp.gov.cn/id_d268fb93a72e40bdb9f853a8cc076166/column.shtml 教体局人事信息专栏。

 

三、违规处理

(一)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对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人员违规、跨属地认定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四、注意事项

1.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初审及现场确认。

2.从即日起,请密切关注“青云谱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教体局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qyp.gov.cn/id_d268fb93a72e40bdb9f853a8cc076166/column.shtml),相关信息将在本渠道进行发布。

 

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

1.关于修订“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2.关于调整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项目的通知


 

青云谱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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