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南昌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我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青山湖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青山湖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青山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8:00-23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6月3日8:00-17日17:00;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设市区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网上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人民政府政协楼四楼青山湖区教体局大会议室。
2.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①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4月26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50,4月28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50;
②申报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4月29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50;
③申报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4月30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50。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时间:
①申报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6月20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50。
②申报高中(含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初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材料初审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6月21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4:50。
注: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审查先由县区审查确认通过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3.现场审查确认事项。
(1)提交青山湖区户口簿或有效期内青山湖区居住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照片自行张贴好,地址请填好后打印,不可手写)。
(3)体检表于现场确认通过后由我区统一发放。
(4)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注意事项,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于现场确认通过后告知并在青山湖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166424480)中统一公布确认通过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申请人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现场审核确认、体检通过后,我区暂定于7月18日前做出认定结论并于8月份领取或邮寄(到付)证书。其中申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资格由南昌市教育局认定并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其它注意事项
1.我区已开通邮寄通道,网报时可选择邮寄(到付);
2.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规范程序,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不受理任何社会中介机构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
3.在此期间请密切关注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网--办事服务--教师资格栏目http://ncqsh.nc.gov.cn/ncqsh/qshjtj/qshjytyj.shtml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山湖教育”查看后期相关通知,申请人如因未看到通知而造成影响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确认点联系电话:0791-88102097,确认点QQ群号:166424480(进群请将群昵称更改为网报号)。
附件:1.照片粘贴、证书邮寄信息及教师资格证明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请扫码获取附件)
南昌市青山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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